有無其他合法繼承人: 公證處會要求所有法定繼承人(例如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都必須到場。若有繼承人願意拋棄繼承權,也必須親自到場辦理,或提出經過公證的「拋棄繼承權聲明書」。 如果你不確定是否超過法律追訴期,或是已經超過表面上的時效,在許多情況下透過專業的法律操作與協商,仍然有機會取回權利。 若單身未婚且無子女的情況下過世,遺產將依法定順位繼承。在台灣,繼承順位為父母、兄弟姊妹、祖父母;若無法... https://smebrother.com/blogs/news/父母也有被差別對待的一天-香港和大陸遺產繼承順位大不同
Details, Fiction And 大陸 遺產 繼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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